有消息称国家卫计委确定取消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
据人士透露,国家卫计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行业不必要的考试发证的文件精神,确定取消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取消主诊医师资格证后,仍然执行2002年卫生部颁发的19号令中的其它内容,今后美容主诊医师实行备案制,凡达到工作年限后,有接受培训或进修合格或专科医院工作一定年限都可直接备案。
变化不小
该人士还透露了另外几个相关重要信息,取消发证后,并不会降低对美容主诊医师的要求,将以整形美容医生工作年限、培训是否合格等要素替代,只要执业医师的从业经历达到相应年限、培训合格,就具有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资格。对此新政,近期将有正式文件出台,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有具体执行时间安排。
这也意味着全国整形美容医生戴了15年考证枷锁或许会因此打破。
影响深远
事实上,早在2002年中华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19号令中,就有这样一条后来对整形美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的政策。
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有这样的规定: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4、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一原卫生部颁布的管理办法公布已经14年之久,到目前为止,全国有十几个省市卫计委并未组织施行,而在其他施行的省市,这一管理办法却成为了后来广受医生诟病的“考证牢笼”的源点,同一医疗行为在不同的省份就有“合法”和“非法”的区别。
而考证逻辑不公平之处在于,就报名资格来看,一名主治医师,如果是硕士毕业,但工作尚不够6年,按规定不能参加考试。而一位住院医师,大专毕业,一年前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由于从业已经10年,按规定却可以参加考试。
去年,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要求,取消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认定”事项,美容主诊医师制度的取消,也博得了医生的一片叫好声。
在被魏则西事件的负面影响,广东医生陈仲伟被杀事件冲击情感之后,医生情绪普遍低迷,但愿这个消息能给早已被现实挤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医生们带来一丝如释重负之感。
而更积极的医生观点则是:无论政策怎么变化,考还是不考,一个医生安身立命的,仍是过硬的技术和优良的服务。医生们仍要专注于技术的提升,内功的修炼,为求美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编辑:赵双